课程试卷批阅与成绩填写要求

一、试卷批阅必须使用红色,每小题要题题见红。若某题全错,则只打“×”号;若某题全对,则只打“”号,若部分出错,则只用红线画出出错部分,并指出所扣分数(填写负分)。

二、大题前填写本题所得分(直接填写正分,不要画圈),小题前不得填写正分(以免重复加分)。

三、每份试卷的封面要有各大题所得分数、总分以及阅卷人、总分人和核查人的签名。

四、作弊试卷全部按0分记,不必批阅,但必须有至少两位监考教师的签名。

五、成绩单上应有平时成绩及平时成绩所占比例。

六、成绩单上所规定的数据,要全部填写且准确无误,无学生姓名的空白行要用“”线划掉,有学生但无成绩的应在成绩栏画斜线“”。教师签名要使用兰色(不得使用红色)。

七、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要将试卷装订好,并随同原始成绩单及复印件一份交教学秘书。

 

数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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