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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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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视图的基本概念
按照规定,画物体的视图时,形体上可见部分用实线表达,不可见部分则要画成虚线。如下图所示组合
体,其内部为圆柱形空腔,顶部有一圆柱形通孔。左边凸台开有水平圆孔。这些结构在主、俯及左视图中多
为不可见,应画成虚线。底板左侧有一方槽,方槽的正面投影也不可见,应画成虚线。视图中的这些虚线与其
它图线交叉重叠、混杂不清,使得视图表达不清晰。既不便于绘图,也给读图增加了难度。如图09-12所示。
为此,可以假想用一个剖切平面把组合体剖开,将位于观察者和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
向投影面(V)投射,画出其图形。这样,组合体上原先不可见部分暴露出来成为可见,虚线即可改画成实线。
利用这种方法所得图形称“剖视图”,简称“剖视”(如图09-12中主视图)。
图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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