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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剖视图的标注
在剖视图中一般应标注出剖切位置、投射方向以及所画剖视图的名称。标注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在所画剖视图的上方(土建图为下方)写出剖视图的名称"X-X"("X"为大写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同时在相应的视图上画出指示剖切平面起、讫及转折位置的粗短划线(称为"剖切位置线"),并用箭
头或粗短划线(称为"投射方向线")指出剖视图的投射方向。这种标记称为"剖切符号"。还应在剖切
符号两端注写与剖视图名称("X-X")同样的字符。
当剖切平面通过形体的对称平面且剖视图又是按照投影关系配置时,上述标注可以省略。
图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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