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图只能表达组合体的形状和结构。组合体的大小及各基本形体之间的相对位置、距离,则要通过视
图上标注的尺寸来确定。本节介绍组合体视图中尺寸的分类,以及标注尺寸的要求和方法。
§12.4.1
组合体尺寸分类和尺寸基准
组合体的尺寸可分为三类:定形尺寸、定位尺寸和总体尺寸。
⒈
定形尺寸
定形尺寸即确定基本几何形体大小形状的尺寸。一般而言,基本几何形体的形状应有长、宽、高三个方向的尺
寸才能确定。如图09-38(a)所示四棱柱上标注的尺寸。但有些基本几何体,其定形尺寸可少于三个。如图09-38中
的圆柱、圆锥、六棱柱、球体等,只须标注直径和高度尺寸,其形状即可完全确定。此外,这类较特殊的基本几何
体,标注了定形尺寸后,还可减少视图数量。如图例中的圆柱、圆锥、圆锥台和球体,由于主视图中标注了直径、
高度等尺寸,其形状已表达清楚,因而它们的俯视图均可以省略不画。
表示直径的尺寸数字前应加字符"Φ",表示半径的尺寸数字前应加字符"R",标注球体直径或半径的尺寸数字前
应加字符"SΦ"或"SR"。
图09-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