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3组合体尺寸标注举例

  下面以图09-44所示组合体为例说明标注组合体尺寸的方法步骤。在视图上标注组合体尺寸通常按下
列步骤进行:

  (1) 形体分析

  图例中组合体由四角带孔的底板Ⅰ、中空直立圆柱Ⅱ和形状相同的两块肋板Ⅲ和Ⅳ叠加组合而成。组合体中各
基本形体的定形、定位尺寸也已经给出。

  (2) 选择尺寸基准

  组合体左右、前后完全对称,所以选取左右对称平面作为长度方向的尺寸基准;取前后对称平面作为宽度方向
的尺寸基准;组合体的底面作为安装面,可选为高度方向的尺寸基准。

  (3) 逐一标注各基本形体的定形、定位尺寸

  应根据形体分析方法,在组合体视图中选取恰当的位置,逐一标注个基本形体的定形尺寸、定位尺寸以及总体
尺寸。三类尺寸应综合考虑,协调标注。
  有些尺寸可由其他尺寸计算确定,例如某些定位尺寸可由定形尺寸、总体尺寸确定,就可以不注。

  直立圆柱Ⅱ的底面直接叠加在底板Ⅰ上,且前后、左右完全对称。其位置已定。所以无须标注定位尺寸;左右
两块三角形肋板(Ⅲ和Ⅳ)与圆柱Ⅱ相交、与底板Ⅰ叠加,前后对称。因此也不必标注定位尺寸。需要标注的定位
尺寸有:底板上四个小圆孔的定位尺寸 "48"(长)、 "18"(宽);直立圆柱Ⅱ上前后方向U形通槽的高度定位尺寸
"26"。

  (4) 注总体尺寸

  组合体的总体尺寸有总长尺寸"64"、总宽尺寸"36"(这两个尺寸也是底板的定形尺寸)和总高尺寸"34"。

    (5) 检查校核

图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