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Comprehensive planning of city
课程编号:301516
课程类型:学科方向课程
学  时:100+1K     学  分:6.5
适应对象:城市规划专业
先修课程:城市规划原理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教材: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吴志强、李德华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参考资料:
  《城市规划法》,建设部,1990.4.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6.8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建设部,1991.3.1
  《城市规划资料集》, 北京:中国建工出版社,2001年
  《小城市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城规教研室, 北京:中国建工出版社,1986年
  《城市与区域规划》,P.霍尔著,邹德慈等译, 北京:中国建工出版社,1985年
  《城市规划》(期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城市规划编辑部
  《城市规划学刊》(期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同济大学出版社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
  2.目的: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内容、编制方法和工作程序。
  3.任务:要求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城市规划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城市规划原理和有关知识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践,使学生初步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二、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

  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综合社会调研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编制方法和工作程序;城镇体系规划的方法和程序;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的原则和手段;城市总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体系确定的方法;城市总体布局结构方法;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表达方法与手段。
  教学要求:
  1.现场踏勘及规划基础资料收集
  2.确立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3.分析城市与区域关系,确立城镇体系结构
  4.分析和确立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5.分析和确定城市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体系
  6.分析、比较和确立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7.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8.编制工程管线规划初步方案
  9.编制规划文本及说明书
  重点:确立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的原则和手段;城市总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体系确定的方法;研究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难点:确立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分析城市与区域关系,确立城镇体系结构;研究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1.教学方式:
  以课堂辅导为主,小组讨论、个别指导和全班讨论相结合。
  2.作业方式:
  个人独立完成部分:初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初步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研究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的多种可能性;城市总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研究。
  小组合作部分:现场踏勘及规划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析和研究;统一认识城市的性质、规模;统一确定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城市总  体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规划文本和说明书、图纸。
  3.考核方式:本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查,考察的内容为学生完成的正式图纸和文本。根据每位同学在平时的学习表现和最终的正式成果综合判定成绩。
  4.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1)、巩固城市规划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
  (2)、学习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
  (3)、培养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调查、收集的基本能力
  (4)、培养综合运用资料,分析和预测未来城市发展的能力
  (5)、了解城镇体系规划的方法和程序
  (6)、培养城市总体结构布局的能力
  (7)、掌握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的编制方法和技能
  (8)、培养学生协同工作的方法和合作精神

四、实践教学环节

  结合实际规划项目,对选定的规划研究对象进行综合社会调研。课题组提供学生进行实际调研的条件。

五、学时分配

学 时 分 配

合计

讲课

习题课

实验课

上机课

讨论课

其它

开题

4

 

 

 

 

 

4

综合社会调研及完成基础资料汇编

 

 

12

 

 

 

12

综合现状讨论

 

 

 

 

8

 

8

城镇体析研究

 

 

 

 

8

 

8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城市性质、规模

 

 

 

 

1 2

 

12

城市总体布局研究

 

24

 

 

 

 

24

地段总体布局讨论

 

 

 

 

8

 

8

工程管线规划

 

12

 

 

 

 

12

正式图和文本准备

 

12

 

 

 

 

12

设计周

 

 

 

 

 

K

K

合计

4

48

12

 

36

 

100+K

六、教学内容更新说明

  无

制定者:于 洋
审定人:黄明华              批准者:李志民           校对者:黄明华
                                  制定日期: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