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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要求

课程教学环节要求

一、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数学系统一制定,教学日历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数学系的要求及个人授课表填写,填好后交教学秘书复制。开课前没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要求的老师可向教学秘书索取。各任课教师务必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所代课程的教学日历交教研室。

二、开新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学期的开学前准备至少 2/3 以上的教案,并在报到时交教学秘书以便检查。

三、各任课教师授课必须携带教材、教案、教学日历和教师工作手册。无教师工作手册的可从学生所在院系索取,以便上课点名或抽点。

四、所有课程必须有书面作业,每个学生的作业至少要批改 1/3 以上,并按作业质量分 A 、 B 、 C 登记。任课教师要对作业完成情况和批改情况负全责,并及时更正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五、全学期累计缺作业达 1/3 及其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应通知其不得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则试卷无效),课程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如在假期内补齐作业,经任课教师审阅合格后可签字同意补考,并将签字手续及全部作业交教研室验收。

六、所有课程必须定期安排答疑,答疑的学时数要求不低于上课学时数的 1/4 ,任课教师应于开课后一周内将所代课程的答疑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交教研室。

七、教研室是教师的办公场所,由于教师多,地方小,故任何教师不得使用教研室为本科生答疑,也不得在教研室存放学生作业。作业全部放数学系作业柜中。

数学系

2006 年 9 月

数学系教书育人基本要求

教师教书育人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需要。教师要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把学生的思想教育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以自己的言行和优秀品德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其教育的基本特点是寓革命性于科学性之中,寓思想性于知识性之中,寓思想教育于教学过程之中。为此, 数学系 对教师教书育人特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 .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师首先要对教学工作严肃认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精心组织教学,以良好的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和教学方面的各项规定,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来感染和教育学生。

2 .对学生严格要求,热情关怀。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学好其所授课程,对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主动进行教育和耐心帮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挖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努力培养学生兴趣,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要注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健康状况,经常与班主任或学生所在院系交流情况,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 .从数学课程的教学出发,所有教师都要加强教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自觉地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指导教学,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正确地认识和分析客观世界,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4 .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参加教学改革。

数学系

200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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