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城市发展与规划史”
附件下载——城市发展与规划史

英文名称:the history of city construction
课程编号: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学    时:24/60                                    学分:4
适用对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 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城市规划导引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城市规划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之一。该课程对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及建立全面的城市历史观具有重要的作用。
  2 课程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外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了解中外城市规划理论发展的历史,认识城市发展的特点和内在规律。
二、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绪论
    内容:介绍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城市建设史的学习方法——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纵向:了解城市发展过程、掌握发展线索、探讨发展规律;横向:进行中外比较、熟悉历史事实、继承历史遗产、借鉴历史经验。
    重点:学习方法。
    思考:各时期、各地区城市建设表象形成的决定因素,城市建设与政治、经济、民族文化、地域自然背景等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城市起源
内容:城市起源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关系,“城市”概念的形成与演进:“城市”的原始概念,封建社会时期“城市”概念的发展,现代城市概念。
重点及难点:“城市”概念的形成及演进。
思考:“城市”概念演进的深层次原因,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时期的特征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 中国古代奴隶制时期的城市建设
内容:中国奴隶制时期的时代背景及社会特征,相关各阶段的城市建设,掌握“城廓之制”及春秋战国时期“城”与“廓”的三种不同关系。
重点及难点:中国早期城市建设中“城”与“廓”的形成以及其相互关系,“城廓之制”及“城”“廓”关系的演变。
思考:中国传统文化中主导思想--礼制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城廓关系的演进与礼制思想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 《考工记》营国制度与中国封建制时期的城市建设
内容:中国封建制时期时代背景与社会特征,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两宋、辽金、元明清各时期的城市建设,《考工记》营国制度形成背景,营国制度的内容,营国制度在中国古代都城建设中的运用。
重点及难点:以秦汉京畿区域规划为代表的封建社会早期城市建设的特征,曹魏邺城开始了有序、规整的城市布局方式,以唐长安城为代表的早期封建都城的布局特征--里坊制、集中市制,宋代城市建设思想的变化--开放式的街巷空间,元明清北京城的相互继承关系及所发生的变化,《考工记》营国制度及其在中国古代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思考:中国古代城市建设的阶段划分。
第五章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古代城市建设
内容:中华民族的历史地理环境对中国古代文化形成的影响,自然地理环境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城市建设中的风水思想,影响中国古代城市建设的三种主要思想体系,宗教与中国古代城市建设的关系。
重点及难点:掌握风水思想与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选址之间的关系,礼制思想、管子思想、追求天地人和谐统一的思想对中国古代城市建设的影响。
思考:形成中国古代城市表象深层原因。
第六章 中国近现代城市建设
内容:中国近现代的时代背景,中国近代城市建设,新中国的城市建设。
重点及难点:近代中国城市建设的特点。
思考:中国传统思想和外来文化共同影响下的中国城市建设特征。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1.课堂讲授:
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多媒体课件结合使用的方式。理论部分多采用讲授的方式,城市建设实例多采用多媒体方式,使学生达到理性思考与感性认识相结合的目的。
2.作业方面:
布置作业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初步理论研究的能力。作业采用课外完成的方式进行,可布置2~3个大作业。作业选题可为对中国城市建设发展的脉络研究,或对城市建设个案的解析,也可以布置读书报告。
3.考试环节:
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题型可由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绘图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多种方式组成。
总评成绩可由卷面成绩与作业成绩组成。
四、实践教学环节
本课程与后一学期的《城市测绘》课程相结合,通过测绘一些历史文化名城了解中国古代城市的空间、肌理、尺度、布局特征等。
五、学时分配


学 时 分 配

合计

讲课

习题课

实验课

上机课

讨论课

其他

1

1

 

 

 

 

 

1

2

1

 

 

 

 

 

1

3

2

 

 

 

 

 

2

4

6

 

 

 

 

 

6

5

6

 

 

 

 

 

6

6

6

 

 

 

 

 

6

合计

24

 

 

 

 

 

60

 六、教学内容更新说明
    由于本课程的通用教材较为陈旧,故在教学展开过程中编写了一定量的讲义进行补充,今后应在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制定者:段德罡
审定者:
批准者:
                                                    校对者:吴  锋、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