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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教学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工学          专 业 类:材料类    专业代码:080205Y
  学位类型:工学学士学位  标准学制:4年  
  特别说明: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材料的组成、结构、制备、性能与应用之间关系的相关理论和知识,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具备从事材料研究与开发、材料生产工艺设计、材料应用等方面基本能力,能在材料研发、生产、应用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技术改造、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的人才。

培养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的本科生应具有材料研究与开发、材料生产工艺设计、材料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在“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三个方面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①综合素质要求: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优良的基础科学素养和必备的人文素养。 

②知识要求:具有宽厚的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无机非金属材料的专门知识。

③能力要求:具备从事材料研究与开发、材料生产工艺设计、材料应用基本能力。

3.主干学科和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物理学

相近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

主要课程 : 工程力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基础、材料工程基础、材料研究与测试方法、材料工艺学、材料物理性能、固体物理、高温陶瓷、耐火材料、粉体工程、高温反应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建筑结构材料、混凝土工艺学、市场营销。

毕业条件

科学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6.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44.5个学分,不低于32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工程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43.5个学分,不低于32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应用方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85.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43.5个学分,不低于32的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0的通识课程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者,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8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