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实习资源
冶金实习内容安排 西安建大-济钢协议 生产实习计划 生产实习指导书 学生实习协议

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建西建大冶金工程学院协议

甲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属中国大型钢铁骨干企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始建于1958年,现有员工50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主线为长流程钢铁生产工艺。具备年产220万吨铁、260万吨钢、250万吨材的生产能力。主导产品有:圆钢、螺纹钢、高速线材等建筑用钢和冷墩钢、中高碳结钢、水平连铸铸铁型材等工业用钢。在中国钢铁行业和河南省工业中占有重要位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西北地区唯一学科门类齐全的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是中国主要的冶金科教基地之一。为中国有色金属和冶金行业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目前学院拥有四个本科专业、五个工学硕士授予权和两个博士点、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是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金属学会、中国黄金协会的理事单位,是中国青年科协、中国材料研究青年委员会的理事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济源钢铁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学院双方关系的快速发展,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学院的科学发展水平,双方本着合作共建、资源共用和成果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训基地建设、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人才培养

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具体包括: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优先为济源钢铁培养和输送优秀的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

2、济源钢铁积极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举办的招聘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积极协助济源钢铁向学生宣传推介企业;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负责为济源钢铁培养技术骨干和人员进修及相关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

4、结合科研课题和生产实践,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科学技术研究合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为济源钢铁在钢铁冶炼和轧钢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开展积极的科研合作。具体包括:

1、结合济源钢铁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共同开展科研攻关;

2、组织双方专家联合申报国家、省级科研项目,相互借鉴科研资料和成果。相互定期邀请对方专家就国家和行业重大科技课题进行学术交流与探讨,联合举办学术会议,相互支持对方专家加入国际国内学术组织;

3、联合共建建设冶金工程技术研究平台。

三、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训基地建设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确定济源钢铁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学生的实习基地,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和其他便利条件;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确定济源钢铁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教师的实训基地。济源钢铁提供教师工作岗位和其他便利条件。教师以挂职锻炼、跟班工作、培训学习等方式学习、掌握、运用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了解专业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加强自身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和职业素质;

3、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岗位和场所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商业、技术秘密有关的场所。

四、乙方学生到济钢实习和乙方教师到济钢挂职锻炼、跟班工作、培训学习,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卓越工程师实践学习基地协议书

甲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要求,为响应党和国家科教兴国及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促进科技人才培养、加强校企合作、增强学生的实践教学,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简称乙方)就乙方学生在甲方实践实习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设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卓越工程师实践学习基地”,并正式挂牌。

二、乙方每年11月底前将第二年学生实习计划送甲方,甲方审核无异议后返乙方,乙方按计划安排学生实习。

三、乙方学生实习由乙方带队教师具体指导和管理,并负责与甲方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甲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四、实习人员入厂前,甲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实习人员进行安全、厂规厂纪和企业文化的教育。实习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甲方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违章人员实习资格。

五、实习期间,甲方应指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指导学生实践活动。若需要在甲方要害部门进行实习,乙方应提交实习人员政审表,经甲方保卫部门审查后方可进入实习。

六、实习人员交通费自理,甲方可协助解决乙方实习人员的住宿和饮食,其费用自理。

七、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实习人员和乙方负责。

八、实习人员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由实习人员或乙方解决。

九、双方应指定有关部门和联系人专门负责学生实习工作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工程(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乙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通过与国内各大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组织教师走出去、深入到生产科研一线,使参加实训的教师开阔视野,提升实践能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增强服务企业和社会的能力,学校组织开展了加强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工作。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实施意见》、《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实施工作安排》、《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工程(社会)实践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相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和规定,现就教师工程(社会)实践基地有关事宜与乙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教师工程实践的意义

教师通过在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挂职锻炼、跟班工作、培训学习等各种方式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多环节、多渠道地学习、掌握、运用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了解专业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加强自身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和职业素质,从而有助于提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有助于产学研的结合,有助于教师参与和解决企业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和重大攻关项目,达到为企业、为社会服务的目的。

二、教师工程实践的方式

为使教师工程实践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参加工程实践的教师工程实践的方式为挂职锻炼。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高级管理、技术岗位挂职锻炼半年;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在一般管理、技术岗位跟班工作、培训学习一年。具体岗位有乙方根据甲方派出人员的具体专业以及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学校将根据在校教师的具体情况,每年向教师工程实践基地派出相关专业教师2-3名。

(2)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的时间方式、实践任务和实践计划。

(3)实践期间,负担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的工资、岗贴,并减免教学工作量。

(4)负责承担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生活补贴、交通等费用,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5)在教师实践期间,定期走访实践基地,了解实践基地和派出教师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与乙方共同负责实践期间教师的培养管理。

(7)在乙方对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鉴定的基础上,按学校规定对教师工程实践进行评价并建立档案。

2、乙方

(1)具体负责甲方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在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甲方派出人员应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当参加实践的教师到达乙方岗位后,需签订岗位保密承诺书,保守所能涉及到乙方的商业秘密。

(2)与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经常保持联系,并对其思想与业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3)与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建立实践档案,做好考勤工作,并对其在实践基地的表现按季度进行过程考核,如实反映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参加工程(社会)实践的情况和考核结果。

(4)负责实践期间派出教师的日常管理,派出教师若出现违反乙方有关规定、脱岗等行为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5)负责参加工程(社会)实践教师的实践总结考核及鉴定,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6)实践基地负责安排参加实践教师在实践期间的住宿场地,住宿费用由参加实践的教师自理。

(7)实践教师的劳保用品由甲方负责解决;实践期间教师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教师和甲方负责。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乙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