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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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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教务处具体管理:年度实验教学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审核;大型实验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实验室的年终总结及评优工作;土木工程学院主要负责: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实验教学任务的下达,日常运营管理、人员的调配,实验室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实验经费的具体使用审批。

  2.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和岗位聘任制,中心主任由学校聘用,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学校按照中心所承担的教学工作来设定岗位编制,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制度。

  3. 学校负责中心的建设费用,保证正常运转、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费。

  4. 中心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并提供开放服务。

  5. 中心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实验教学、实验室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6. 中心向兄弟院校师生开放,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

  7. 中心认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

     中心的组织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 联系电话: 029-8220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