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本课程采用课堂讲授与实验相结合,课堂讲授占48学时,附以12学时的必修试验实践及18学时的开放选修性试验实践。因此学生的成绩将以课堂教学和实验教学两部分综合评定。
一、课堂教学成绩:
在课程讲授的过程中,将布置一道或两道大作业,要求学生跟随课程进度逐步完成。这些作业是为后续的实验做准备的,所以每位学生必须按时完成。根据学生听课出勤情况及完成大作业的好坏,给出课堂教学成绩。
二、实验教学成绩:
结构实验是本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掌握结构试验、检测鉴定与加固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观察、和综合分析,撰写实验报告等多方面能力的重要环节。在课程讲授期间,安排进行12学时供7项基本试验,根据学生实验出勤情况、实验独立操作情况以及最后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给出实验部分的成绩。
三、开放性实验成绩:
学生选择参加开放性实验将不占用本课程的计划课时,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实验室选定人选,这部分的成绩单独考核,计入学生创新性学分档案。
学生最终成绩以课堂教学成绩和实验成绩相结合综合评定,其中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验部分的成绩占总成绩40%左右。最终成绩以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上报学院及教务处。
|